自9月1日起,一项旨在深化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新政策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同步施行。此举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在科技创新关键领域迈出了制度化、协同化的坚实一步,为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高地注入了新的政策动能。
此次同步施行的政策措施,核心在于打破行政壁垒与地域限制,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预计将在多个层面产生深远影响:
在科研资源共享方面,政策将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科学数据等资源跨省域的开放共享与高效利用,降低区域内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成本与门槛。
在创新主体协作方面,通过建立一体化的技术交易市场、协同的科技项目立项与评估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跨区域的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在人才流动与生态共建方面,政策着力于构建统一、互认的人才评价与服务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在区域内的无障碍流动与优化配置,并协同打造更加开放包容、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
作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经济中心和制造业大市的宁波,正积极融入这一协同发展浪潮。宁波依托其雄厚的制造业基础与活跃的民营经济,在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拥有独特优势。新政策的施行,将助力宁波更便捷地对接上海的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的国家实验室以及苏浙的各类研发平台,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协同。例如,宁波企业可以更便利地利用上海、合肥等地的大科学装置进行研发试验,而宁波的制造能力又能为长三角的实验室成果提供高效的中试和产业化基地。
上海网络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类企业,也将在这一更加畅通的区域创新网络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它们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为跨区域的研发合作、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运营等提供桥梁和智库支持,成为润滑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力量。
此次三省一市的同步行动,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政策统一,更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从“共识”走向“共为”的关键跃升。它通过制度创新为区域协同创新“疏通经络”,有望显著提升长三角区域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能力,加速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创新新格局,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有力的区域支撑。一个创新活力持续迸发、成果转化高效顺畅、产业升级动力澎湃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圈值得期待。